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我们党对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深刻洞察和科学判断,也指明了能源行业面临的新形势、存在的新问题、迎接的新挑战。从能源发展来看,能源发展的结构性不平衡不充分、能源系统安全的不平衡不充分、市场在能源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上的不平衡不充分、能源普惠供给的不平衡不充分等,是当前形势下能源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主要体现,也是我们能源监管工作所面对的新的课题和挑战。
近年来,西北能源监管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遵循能源发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战略思想,围绕能源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民生用能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能源发展质量和效益为立足点,以优化能源系统和补齐资源环境约束为着力点,有力地促进了区域能源科学、持续、健康、协调发展。面对新时代能源工作的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西北能源监管局将进一步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实际,从西北能源改革和发展的新特点、新任务、新问题入手,抓实抓好能源监管“促发展、促改革、促安全、促公平、促民生”五方面工作任务,依法履责、发挥职能、主动作为,推动西北区域能源绿色发展、创新发展、安全发展、协调发展和共享发展。
以监管促发展、着力改善能源发展质量和效益
西北区域能源资源蕴藏丰富,新能源发展较快,用能结构较为单一,能源输出特点突出。在准确把握能源发展地域性、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按照全面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总体要求,聚焦绿色低碳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聚焦绿色低碳发展,促能源结构调整。把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作为行业监管主方向,以监管促能源结构调整。一是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强化能源规划监管。充分利用西北区域“十三五”中期电力规划实施情况监管、“十三五”油气规划实施情况监管课题研究成果,在全面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对规划提出修正建议,推动在更多方面更深层次降低化石能源直接消费比重,进一步释放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活力。二是加强新能源并网接入监管,保护和培育新能源发展环境。从源头规范开发建设秩序,对电网企业公平、高效提供并网接入服务实施监管,简化并网程序,缩短并网周期,不断提高新能源并网服务质量。三是大范围多层次促进新能源电量消纳,深化电网跨区跨省互济。扩大新能源跨省区交易规模和品种,完善新能源“电量库”运营机制,补强电网送出和调控运行能力,实现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相协同、跨省互济与跨区消纳相协同、短期措施与长效机制相协同,打好系列“组合拳”,推动西北新能源电量消纳持续改善。
聚焦高质量发展,促行业转型升级。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纳入行业监管的重点范畴,以监管促能源行业提质增效。一是关注优质供给,化解落后产能过剩风险,强化煤电、炼油行业规模管控,开展淘汰关停不达标煤电机组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和煤炭产能登记公告制度执行情况监管。通过科学有效监管,淘汰落后产能,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二是关注创新驱动,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加强西北区域储能应用与发展研究,开展煤电联营项目合规性、公平性监管及车用乙醇汽油调研工作。三是关注新兴行业快速升级,开展光伏领跑者基地、多能互补,油气、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等建设运行情况监管。
以监管促改革、着力推动市场化改革向纵深发展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步入深水区,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改革任务将越来越艰巨。在市场平台初步搭建、市场规则逐步明确,相继取得宁夏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正式运行、西北跨省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试运行、监管辖区内增量配电改革试点许可实现全面突破等一系列成绩的基础上,要更进一步发挥能源监管机构专业职能,积极落实改革要求,扎扎实实把各项改革推向深入,破解难题、激发活力、释放红利。
以辅助服务市场为切入点,持续推进市场建设。针对西北电力系统运行中调峰资源紧张、新能源弃电问题突出等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以辅助服务市场建设为切入点,遵循总体规划、有序实施的原则,最终形成公平开放、高效有序、充分竞争的市场体系。一是维护好现有市场运行体系,充分发挥宁夏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西北跨省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在提升电网安全运行水平、促进资源更大范围优化配置、提高新能源电量消纳能力等方面的作用。二是加快推进青海、陕西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在开展有偿深度调峰、机组停备基础上,结合目前新技术发展,探索推动电储能参与市场交易。三是持续健全完善市场体系,在已有辅助服务市场成熟运行的基础上,继续开发调频、无功、备用、黑启动等交易品种,引入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等市场主体,为下一步推进西北电力现货市场打下坚实基础。
以增量配电改革试点为突破口,持续培育市场主体。按照改革总体部署,深入研究把握政策,加强沟通协作,实现增量配电改革更大范围突破、更具实效地发挥作用。一是加强对试点项目许可工作的指导,密切跟踪项目进展,及时做好政策宣贯,主动提供许可业务指导和服务,依法推进增量配电改革和许可证审查核发。二是加强对电网企业参与改革的引导与规范,既要尊重电网企业维护自身合理利益的诉求,鼓励其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支持参与改革,也要着力打破垄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创造有利条件进一步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改革。三是加强对增量配电企业的证后监管与服务,将取证企业及时纳入供电监管体系,帮助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市场建设,为深入推进改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以区域现货市场为方向,持续完善市场体系。现代电力市场体系的重要特征是电力现货市场,现货市场对于电力实时平衡和价格发现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鉴于西北区域各方面实际情况和现实分析,西北区域现货市场机制建设可考虑分步实施:一是初期建立部分电量竞价的分散式区域电力现货市场,中长期交易采用物理合同,偏差电量通过现货市场调节,初步开展分区电价机制,建立与现货市场相协调的中长期交易机制、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二是中期建立以全电量集中竞价、中长期采用金融合同(差价合约)的集中式区域电力现货市场,推进节点电价机制等阻塞管理机制,健全中长期交易、辅助服务等市场机制,推动市场的监管和配套机制智能化发展,探索开展包含电力期货及其衍生品的金融市场和容量市场建设;三是最终形成以市场发现价格,交易品种齐全、功能完善的区域现货市场,建立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等多种市场结合的市场机制,形成竞争充分、开放有序、高效运行、健康发展的市场体系,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最大程度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
以监管促安全、着力强化电力安全监督和管理
当前西北区域电力安全生产形势虽总体平稳,但依然严峻,电网风险管控压力较大,建设施工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网络安全风险较突出。要继续坚持以“安全是最硬的政治、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安全是最好的发展、安全是最强的业务”为总体思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治理,努力实现电力安全监管从治标到治本的跨越。
全面落实依法治安,推进电力安全可持续发展。牢固树立“依法治安,常抓不懈”的理念,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突发性和长期性,结合实际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切实提升依法治安能力,压实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西北电力安全工作平稳有序。一是推进电力安全监管制度化标准化,以《西北(陕宁青)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规定(试行)》《西北(陕宁青)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形势预警管理办法(试行)》《西北(陕宁青)电力安全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等三项制度为抓手,发挥制度刚性作用,用制度约束行为、规范管理。二是加强企业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的监督检查,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以安全生产履职为重点,督促完善安全生产内控机制,加大基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隐患排查整改的闭环。三是建立适应新时代电力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新机制,理顺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作,与地方属地监管形成监管合力,维护电力安全生产稳定。
全面落实“抓重点、严监管”,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安全第一”的理念,狠抓薄弱环节治理,以事故教训为借鉴,持续整顿电力安全生产秩序。一是突出抓好电力建设领域安全和质量管控。将电网建设工程安全监管重心下移至供电企业关联企业承揽的配网工程,探索创建发电项目安全质量示范工程,提升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水平,督促落实各类电力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程序和责任,进一步规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二是切实加强电网安全运行监管,深刻汲取巴西“3·21”大面积停电事故教训,深入研究分析新形势下西北电网运行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和薄弱环节,高度关注特高压线路对送、受端局部区域的影响,分区域推进重大风险管控研究。同时,大力推进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三是坚持“严”当头,敢于喊停,敢于说不,综合运用监管约谈、事故事件通报、行政处罚等方式,严肃严格执法。
全面提升应急能力建设,强化电力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牢固树立“源头治理,预防为主”的理念,针对西北地区自然条件恶劣,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恶劣天气多发等情况,持之以恒加强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把好防线。一是持续加强电力应急体系建设,开展电力应急预案备案审查,指导事故应急演练,做好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管理,提高电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强化事故预警和处置,建立联动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及时、规范开展电力事故和电力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防范因处置不当导致电力事故的扩大。三是紧盯防汛应急,针对2019年黄河等主要河流可能出现的较大汛情,及早部署安排电力企业防汛应急工作。
以监管促公平、着力加强垄断环节市场秩序监管
在竞争性环节引入充分的市场机制,在自然垄断环节切实发挥政府监管作用。持续总结、继承和发扬能源监管工作多年来取得的好经验、做法和优势,重点加强对电网、油气管网设施等典型自然垄断环节的监管力度,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好各类市场主体和能源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抓准问题焦点难点,严格规范电力市场秩序。按照电力体制改革“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思路,认真研判电力工业发、输、配、售、用各环节特性,问题导向,有的放矢,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一是关注厂网界面,实施调度交易市场秩序监管,发挥厂网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加强市场信息的实时监测、分析研判和预测预警,规范交易行为,协调解决交易纠纷。二是关注用电市场,实施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监管,打破关联企业市场垄断,厘清主辅界面,加大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监管力度,规范承装(修、试)企业市场行为。
抓紧垄断环节监管,稳步推进管网公平开放。推动实现油气管网、电网设施等垄断经营主体向第三方市场主体的公平公开准入,让上下游多元化市场主体共享起点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改革福祉,优化市场配置资源作用、改善基础设施利用效率。一是开展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鼓励油气管网设施互联互通,推进运营企业提供代输和向第三方开放等服务,加强购销合同、管输合同签订及时性、公平性监管及履行情况监管,促进油气市场主体多元、良性竞争。二是巩固供电市场公平无歧视开放监管成果,防止电网经营者滥用自然垄断优势地位限制用户、增量配电网、微电网、分布式能源等输配电设施的接入,纠正清理“二次许可”、设置障碍、“三指定”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提升市场信息透明度,以油气管网剩余能力、配电网接入能力和容量受限等信息公开为抓手,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效改善市场主体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
抓实能源行政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依法监管意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树立监管权威。一是切实加大案件的查办力度,加强违法线索、违法案件信息的源头汇集、研判和分析,对监管发现的问题敢于动真碰硬、一抓到底,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为能源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划上“监管红线”。二是务实推进争议纠纷调解,健全能源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机制,积极开展争议纠纷调解和协调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三是有效发挥信用监管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和工作规则,对涉能失信对象依法按程序列入“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实施信用约束、联合惩戒。
以监管促民生、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的理念,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监管事业的奋斗目标。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牢牢盯住事关人民群众受益“最后一公里”等问题,将监管重点放在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民生实事,让能源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广更公平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从民生最基本的需求入手,保障能源普遍服务。结合西北区域配电网投资相对缺乏、网架结构相对薄弱、部分地区电力普遍服务水平亟待提升、冬季天然气保供形势严峻等问题,立足于满足群众基本用能需求,着力提升普遍服务水平。一是保障人民群众“用上电”,持续跟踪、督促改善青海藏区、边远山区农牧民用能体验,高度关注用电高峰和重要时段电力保供能力,引导提升配电网供电能力、投资效益和运营效率。二是保障人民群众“用好电”,严格计划检修管控和停限电管理,推广不停电作业检修方式,改善故障抢修效率和质量,优化电压质量监测模式,提高持续供电能力和电能供给品质。三是保障人民群众用气“长供久安”,深入分析冬季天然气供需矛盾,开展民生用气监测预警和天然气保供监管,积极协调气源供给,加强信息互通和协同监管,努力保障民生用气稳定有序供应。
从社会最关切的问题入手,提升获得电力水平。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工作部署,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监管行动计划》为依据,持续优化改善用电营商环境,提升用户“获得电力”水平。一是进一步提升接电效率,督促落实办电流程再简化、环节时限再压缩目标任务,严格管控超时限、“体外循环”,实施业扩配套项目效率监管,实现低压接电“零审批”。二是进一步降低接电成本,督促落实低压接电容量上限再提升目标任务,坚决清理违规收费或转嫁投资,探索开展投资界面优化界定监管调研,实现低压接电 “零投资”。三是进一步改进服务质量,推行“互联网+”技术应用,推广复制试点地区典型案例和经验,督促供电企业加快与地方政府证照信息共享进度,实现低压接电 “零上门”。
从百姓最贴心的小事入手,畅通民生诉求通道。充分发挥12398能源监管热线民生通道作用,搭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把握民声关切,感知群众冷暖,了解群众心声,依法解决苗头性、源头性问题,做到定分止争。一是优化投诉举报调查处理,进一步理顺投诉举报事项受理、转办及查处工作流程,继续加大现场调查处理力度,着力解民忧、办实事。二是加强热线业务运行管理,适时开展热线标识普及和宣传,加强热线联动、转办移送、舆情监测和信息分析,捕捉典型性、趋势性问题线索,为监管提供精准指引。三是快速响应热点重点问题,着重关注频繁停电、低电压、光伏接入难、结算滞后等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典型问题,集中精力、聚焦问题、剖析典型,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