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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改委出台《陕西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细则(暂行)》

2017-06-08 15:53来源:北极星售电网

北极星售电网讯:据悉,陕西省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关于印发《陕西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细则(暂行)》通知。通知中对电网结构做出公开,保障电网公平无歧视开放,向用户提供输配电服务,公开相关区域内10千伏至110千伏电力设施基本情况,包含但不仅限于线路型号、变压器容量及使用容量、备用间隔数量、已批复待接入容量、实际接入容量等。

单个售电公司参与集中竞价交易申报电量不可超过当期竞争电量总规模的10%,超出部分削减至零。视为关联企业的多个售电公司申报电量之和不得超过当期竞争电量总规模的15%。

在电网企业独立开户、单独计量的企业。执行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电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信用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电力用户可以直接与发电公司交易,也可以自主选择与售电公司交易,或选择不参与市场交易。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陕发改运行〔2017〕737号 

原文参考:http://www.sndrc.gov.cn/html/100345/1025602.html